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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龄仙努力不去看程殊墨的床,只把注意力放在唯一的书桌上。
他桌子上放着一只灰色的保温杯,旧旧的,一看就是用了很多年。
下暴雨那晚,程殊墨就是用这只装热水的杯子,救了叶龄仙的命。
一想到那晚,他喂自己喝水的方式,叶龄仙就忍不住脸红。
好在,桌子上还有一本书,吸引了她的目光。
叶龄仙拿起来,看了一眼,惊喜道:“《牛虻》,这本书竟然真的在你这里?”
程殊墨又嗯了一声,不再像以前那样避讳,“我答应过你,会重新学外语的。”
叶龄仙当然没忘,他答应学英语的条件就是,她得给他当媳妇儿,一辈子的那种。
“你现在没有工具书,英语好学吗?”
她问。
程殊墨想了想,“不好,很无聊。
需要有人亲眼看着,监督我才行?”
叶龄仙:“骗人,明明你都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。”
程殊墨终于笑了,“所以,你今天来找我,就是为了问这个?”
当然不是。
“我听大队说,你今天去公社打了……”
“结婚报告”
这四个字,叶龄仙实在羞于开口。
程殊墨倒是很坦然,“我去公社,不仅打了结婚报告,还给父母发了电报,说我们要结婚。”
其实现在,大队办和公社都有电话,打电话虽然转线麻烦,说事情会更直接。
但程殊墨还是选择了发电报,他总觉得这样更正式一些。
叶龄仙立即慌了,“为什么这么突然,昨晚,不是说好,先处对象试试看嘛?”
“试试看?难道你不想跟我结婚?毛爷爷说,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,都是耍流氓。”
程殊墨扣住叶龄仙的肩膀,使她面对自己。
他故意板起脸,“叶龄仙,我可是?”
“……”
程殊墨觉得自己真是娶了个仙女儿,好气又好笑,狠狠啄了她一口。
答应求婚的第二天,叶龄仙又去了趟大队办,拨通了一个她记背得烂熟,却很久没有打过的电话。
“你好,我找肥皂厂的包装工人丁凤英同志,麻烦您请她接一下电话,就说我是她的女儿叶龄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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